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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风险分析报告范文 篇一
关键词:巴塞尔协议;信息披露;透明度
中图分类号:F830.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1-0-02
信息披露,也称公示、公开披露,是指为保障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接受社会众的监督,上市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将其自身的财务变化、经营状况等信息和资料向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或公告,以便投资者充分了解相关情况。上市后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开披露信息的形式主要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两种。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其他报告为临时报告。信息披露基本原则是公司进行信息披露的前提条件。在进行信息披露时,应遵循以下几项基本原则:真实性原则、准确性原则、完整性原则、及时性原则和公平性原则。信息披露工作对于保护投资者权益、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维护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而言,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一、我国上市银行信息披露问题
概括起来,我国上市银行年报的信息披露具有以下问题:
1.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普遍存在
从会计规范的形式上,以国家的会计准则及统一的会计制度为依据;从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来看,商业银行更注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会计人员在会计政策的选择时很有可能选择那些有利于当期收益和利润大的计算处理方法,稳健性原则在实际中难以得到运用;从会计信息披露的范围和程度上看,信息披露的范围要相对较小,程度要求不高;从会计信息监督体系来看,提供的会计信息明显地表现出为经营者服务的倾向,会计信息披露在企业经营者那里可以得到操纵,会计信息的质量难以保证。
2.与国际通行准则存在一定差距
我国的信息披露的现行法规是在充分借鉴了巴塞尔委员会的相关标准之后建立的,但是考虑到我国银行业落后的发展水平,目前的法规同巴塞尔委员会的一系列披露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
(1)市场风险方面
国际做法通常有两种情况,这两种情况对于信息披露水平的要求是不同的。第一种情况是采用了VAR 等风险计量统计模型,第二种是未采用统计模型而是采用标准法计算风险权重系数。从我国商业银行目前实际运作看,VAR 在一、二家银行试点,尚未得到普遍的运用。因此,当前应当以第二种方法为主,即侧重对风险权数计量下各类风险敞口、风险管理业绩的揭示。但是,在证监会的要求中,关于市场风险权数、标准法适用的投资组合以及不同风险资产对应的资本要求等均无披露要求。
(2)信用风险方面
在我国,对上市银行有关信用风险披露的要求远远高于其他非上市银行,尤其在信贷资产质量、信贷风险(包括信贷集中)、呆账准备金计提等方面。但是“新协议”关于信用风险评级(特别是内部信用评级方面)、信用风险敞口计量、各种信用风险缓解技术(如抵押、担保、保险等)等方面的信息披露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而我国有关规定中尚未见有这方面的要求。
(3)利率风险方面
这是“新协议”别强调的一部分。国际上对利率风险的管理采用的方法主要有期限法、缺口法、风险收益法(VAR)、统计模型、敏感分析、情景分析等,因此,到期日、期限、重新定价、基点价值、利率冲击结果等均成为利率风险披露的对象。证监会要求中有关于到期日方面的披露要求,仅够巴塞尔要求的“底线”。
3.公允价值计量存在诸多争议
在银行业全面实施公允价值会计尚非常困难,即便仅仅针对信息披露的目的,也存在很多计量方面的困难,如非市场化资产的计量,负债价值的确定等等。除了上述计量方面的复杂性外,完全采用公允价值进行信息披露还存在一系列困难,诸如成本上升、信息波动、跨行可比性下降等;我国现行的《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也未对公允价值的披露做出明确要求。在当前我国金融市场不够发达、资产证券化程度较低的情况下,历史成本会计和公允价值会计并存的混合内模式将成为改进信息披露的一个现实选择。
二、我国上市银行信息披露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我国上市银行信息披露不规范、不全面以及与国际通行准则差距较大,主要有以下原因:
1.法规不健全,要求不统一
2006年财政部出台新会计准则,银监会通过《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2008年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此外还有《商业银行法》、《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制度》等法规条例。我国实行的是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分业监管体制,在上述法律法规由于制定方不同,使得有些法律法规相互矛盾,或者不适合当前金融业发展和监管的需要;有些没有配套解释或补充规定,缺乏可操作性;此外,对管理人员和机构的责任和权利、提供伪劣信息的处罚也没有明确规定,使得监管的责任与义务难以落实。
目前,我国银行具体会计事项没有严格、统一的规定,各家银行的资产负债分类有很大的差别,对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坏账准备的计提也不尽相同,甚至有的银行分支机构把坏账准备和应付利息的计提用来虚构利润,对亏损或盈利的深层次原因难以阐述,财务信息缺乏可比性和不透明,给管理决策和监管增加了很大难度。
2.银行管理技术水平较为落后
全球金融化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业务创新和技术手段日新月异,相应地,银行的监管方式、监管内容以及信息披露也应该不断提高和改进。如新巴塞尔协议在最低资本金问题上增加了新的要求,各银行必须建立自己的内部风险评估机制,特别是大银行,要运用自己的内部评级系统,决定自己对资本的需求,或借用外部评级机构特别是专业评级机构对贷款企业进行评级,根据评级决定银行面临的风险有多大,并为此准备多少风险准备金,但这必须在严格的监管之下进行。在市场风险测定上,建议风险管理水平高、具有高质量内部风险评级的银行采用IRB方法(Internal Rating Based),这种风险测量方法的假设前提、模型参数、模型测试均有很高的披露要求,在我国很难推行。关于操作风险,这是巴塞尔协议中新提出的要求,将其纳入了银行最低资本量的考虑范,银行应对其最低资本量的测量和风险评估手段做出详尽的信息披露。操作风险的测量在我国银行基本没有涉及。显然,要达到巴塞尔协议的信息披露要求,我国商业银行现有管理技术水平无法达成,技术上的支持、使用的评级系统以及数据的要求都构成了严峻挑战。
3.上市银行缺乏自愿披露积极性
由于对于信息披露对集团的正面影响认识不足,经营者宁愿让管理人员粉饰报表,也不愿正视问题加以改进;不愿主动披露重大变动或将带来重大影响的消息;对于法律法规要求之外的信息都不予披露和列示。实际上,信息披露不仅能保障股东知情权,帮助投资者理性决策,便于证券监管,也能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自愿性信息披露与强制性信息披露类似市场与政府对经济的作用,国内外都有限制信息披露而导致破产清算的实例,比如日本政府在帮助银行隐瞒资产质量和规模的同时,市场依旧通过股价对银行管理者进行了惩罚。因此管理者适度披露信息,于企业,于投资者都是双赢的措施。我国对这方面的宣传教育比较薄弱,证券市场的发展也处于起步阶段,在金融、会计制度尚未建立严格统一标准的前提下,管理者更容易投机取巧,缺乏信息披露的积极性。
三、解决我国上市银行信息披露存在问题的对策分析
根据前文的比较和分析,针对如何规范我国上市银行的信息披露,提出以下建议:
1.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规范信息披露内容
为了完善我国上市银行信息披露制度规范,除了逐步与巴塞尔协议、国际会计准则等通行准则接轨靠拢之外,还应结合我国金融发展趋势和实际国情,制定能满足监管需要、投资决策的信息披露法规解释。根据城市商业银行和全国性银行及其投资者的不同特点,对上市银行的信息披露提出不同要求,使编报工作能更快完成,并使投资者能得到有效信息。
就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方式有以下设想:
(1)采用编制留存收益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作为附表集中反映银行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报表注释披露那些报表本身不能说明或不能详细说明的信息,对会计报表起补充、说明、解释的作用,以贯彻充分披露原则,内容应包括会计政策及其变更、重要项目、或有事项等。
(2)补充报表应包括资产质量状况表、衍生金融产品状况表、按币种列示资产负债表、情况表等,此外,还应包含风险分类状况表、资产流动性情况和贷款集中度情况的信息。
(3)可考虑在适当规范的基础上鼓励自愿披露会计信息及其派生信息,主要内容应包括会计信息的其它豁免、财务分析指标、财务预测信息等等;也应披露其它相关信息,如董事长或总经理业务报告、重要人员基本情况、重要机构部门及其变动情况、内部控制制度说明、外部评级情况、银监会和工商部门的奖惩决定等影响银行业发展的信息。
2.打破行业规章壁垒,加强信息披露监控
我国与上市银行信息披露有关法规及规章的制定机构有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和人民银行。不同的部门和机构制定法律法规的出发点也不尽相同,难免造成法规之间相抵触,且可能是特殊法与普通法、新法与旧法难以调整的范畴,难以对上市银行的信息披露形成系统监管和统一约束。故应适当修订《公司法》、《证券法》、《商业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打破“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分业经营”的行业壁垒规定,构建系统法规;在坚持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分业监管的前提下,加强信息共享,发挥分业监管的协同作用,保证市场经济的有序竞争和公平公正。
(1)要加强银监会与证监会以及国际金融组织、国外监管部门之间信息共享。随着上市银行数量的增加,要求证监会与银监会加强合作力度,协调监管。而加入WTO后更多的外资金融机构进入我国,也要求我国的监管机构与国外监管机构以及国际性组织增进合作、加强交流。
(2)要加强银监会、银监局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银监会内部各部门、各级机构间的合作能够提高其检查的工作效率,发挥协同作用,使监管机构能科学合理地配置监管力量。
(3)加强内控审计,将责任落实到各岗位。在单位规章指导下制定明确的计划目标,建立良好的沟通反馈途径,对违规造假、知情不报者施以严惩;同时加强外部审计,如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等,以充分调动各种监管力量,实施最广泛的全方位的监管。
3.缩减报表种类数量,加强技术更新换代
现今的信息处理技术和通讯手段可以弥补人力的不足,并能降低披露成本、提高披露的有效性。借助于现代信息技术,特别是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信息披露实践逐步由单一的以纸张介质的信息披露,过渡到以纸张和网络介质并用的新阶段。银行的各网点每月、季、年终决算,要向上级递交的报表众多,可利用高新技术采取措施以简化上报方式,缩短统计时间,以提升报表质量。
(1)压缩报表种类,删除重复统计的报表,形成以资产负债表为核心其他专业报表为补充的报表体系。如储蓄报表侧重于分析存款的结构,出纳报表主要是分析现金投放和回笼情况,计划报表重点放在对资金调度情况分析,信贷报表用于反映信贷资产的形态和状况
(2)改变各网点报表时间要求,对一些时间性不强、发生频率不高的报表,改月报为年报或半年报。
(3)培养、配备兼职的报表统计员,几个专业账户共用一台微机,将撤下的微机用于装配一线营业网点提高电子化覆盖率;将全省分行的报表系统进行集中统一,建立全省分行集中式报表系统。
4.推进信息披露宣传,防范银行道德风险
伴随银行业的快速发展,市场对信息披露的要求日益提高,现阶段我国法律难以全面界定和规范,难免出现一些暂时未能及时预见的体制漏洞,此时道德对法律的调整和补充显得极为重要。唯有使管理者认识到信息披露对企业自身的益处,让银行从业人员了解数据和报表真实性、及时性的重大意义,并在企业规章的明文规定下,才能防止银行经营战略的偏差和失误,防范个人的职业道德风险。
强化信息披露的法律约束,要在法律责任下再强化个人责任,对重大虚假信息披露的主要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使之成为震慑信息披露犯罪的有力武器,和限制责任人进入企业管理高层的保护屏障。通过经济、法律手段保障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对不按期披露公开信息的,银监会应及时对其采取警告、批评、罚款等措施进行有效约束。同时,银监会、证监会和人民银行也应加大对信息披露的正面宣传,例如树立行业信息披露模范,对管理者进行信息透明度和内控重要性的职业教育,以激发企业信息披露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1]蒋建华。论金融审计对商业银行信息披露质量的监督。审计研究,2004(04):38-41.
[2]胡卫锋。新会计准则对我国上市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影响。金融会计,2007(02):9-11.
银行风险分析报告 篇二
电子银行和电子货币业务的不断发展有助于提高银行业和支付系统的效率,也有助于国内外零售业务的成本下降。但电子货币和一些电子银行业务的发展和运用尚处于早期,考虑到电子银行和电子货币在将来的技术和市场发展中的不确定性,监管当局必须避免制定阻碍有益创新和实验的政策。同时,巴塞尔委员会认为,电子银行和电子货币业务为银行带来的收益与风险并存,因此风险与收益必须进行平衡。
一、电子银行业务的风险分析
随着电子银行和电子货币业务的不断发展,银行与其客户之间的跨境业务就会增加。此类业务关系会给银行和监管当局带来了各种不同的问题和风险。根据对风险的识别和分析,管理办法有3个主要步骤,即:评估风险,落实控制风险的措施和监控风险。在目前这个阶段,似乎操作风险、声誉风险、和法律风险,可能是大多数电子银行和电子货币业务中最重要的风险类别。
1、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主要是指由于系统中存在不利于可靠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要求的重大缺陷而导致的损失的可能性。它可能来自于电子银行客户的疏忽大意,也可能来自电子银行安全系统和其产品设计缺陷与操作失误。
2、声誉风险。
声誉风险是公众对银行产生重大负面的看法,从而引发资金来源或客户的重大损失的风险。声誉风险可能源自系统或产品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并且在公众中造成广泛的负面影响。声誉风险可能源自客户,即客户没有掌握足够的产品信息和问题解决办法,以致遇到问题而不知所措。声誉风险也可能源自对一家银行的有目标的攻击。例如,一位黑客侵入一家银行的网络,并且故意散布银行或其产品的不准确的信息。
3、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源自违反或违背相关法律、法令、条例或约定的习惯做法,或对一笔交易各方的法律义务和权利模糊不清。从事电子银行和电子货币业务的银行,可能面临来自客户信息披露和隐私保护方面的法律风险。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银行希望开展电子身份认证业务,例如通过使用数字证书。身份认证可能使一家银行面临法律风险。如果银行参加新的身份认证系统,但权利和义务在合同协议中没有明确规定,那么银行就可能蒙受法律风险。
4、其它风险。
传统的银行风险,诸如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和市场风险,也可以产生于电子银行和电子货币业务,但是它们的实际影响力对于银行和监管当局来说,可能与操作、声誉和法律风险大不相同。
二、建立可操作的'风险防范体系
技术创新的日新月异,可能改变银行在电子货币和电子银行中所面临的风险的性质和范围。监管人员希望银行制定一些管理办法,来对付目前存在的风险,同时对新出现的风险也有相应对策。风险管理办法应包括3个基本要素,即:评估风险,控制风险和监控风险,只有这样才能达到银行和监管当局心中预期的目标。
1、安全政策和措施。
安全是系统、应用和内部控制的统一,其作用是保证数据和操作过程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保密性。安全的保障取决于银行制定和落实合适的安全政策和安全措施,也取决于银行与外部各方的交流是否安全顺畅。安全政策和措施,可以限制内部和外部的对电子银行和电子货币系统攻击的风险,也可以限制因安全违规而引发的声誉风险。
安全措施是硬件、软件工具和人员管理的统一,这样才能保证系统和操作的安全。这些措施包括很多,例如:密码技术、口令、防火墙、病毒控制和雇员遴选。密码技术是将文本数据转换成密码以防非授权的阅读。口令、口令串、个人身份识别数字、硬件标志和生物测量学都是用来控制进入和识别用户的技术。
防火墙是硬件和软件的结合,用来遴选和限制外部进入与开放型网络(如因特网)相连接的内部系统。防火墙也可以把使用因特网技术的内部网络,分隔成几个小片。防火墙技术,如设计合理且实施得当的话,能够有效地控制进入、保证数据的保密性和完整性。由于该技术设计复杂且成本昂贵,防火墙的强度和性能必须与被保护信息的敏感度相适应。一个好的设计应该包括:整个银行的安全要求,一目了然的操作步骤,职责的分解,选择可靠之人来负责防火墙的设计和操作。
虽然防火墙遴选来自外部的信号,但是并不一定能够完全防止从因特网下载来的已被病毒感染的程序。因此,管理层应该制定防止和检测的控制办法,来减少病毒入侵和数据破坏的机会,特别是对远程银行业务更应如此。缓释病毒感染风险的程序应该包括:网络控制、终端用户政策、用户培训和病毒检测软件。
并非所有安全威胁来自外部。在可能的情况下,电子银行和电子货币系统,应防止现职或已离职的雇员的非授权操作。与现有的银行业务一样,对新雇员、临时雇员、顾问的背景进行审查、内部控制和职责分解,都是保证系统安全的重要预防措施。
对于电子货币,额外的安全措施可以帮助阻止攻击和误用(包括伪造和洗钱)。这些措施包括:与发行者或中央操作者保持热线联系;监控和追踪个人交易;维护中央数据库里的历史记录;在储值卡或商业硬件中植入防止篡改的设施;对储值卡设定最高限额和失效日期。
2、内部交流。
如果管理层和重要职员之间能够进行很好交流的话,那么操作、声誉、法律和其它风险,就能够得到有效管理和合理控制。同时,技术职员应该向管理高层汇报清楚:系统是如何设计的,该系统的长处以及不足所在。这样的一些步骤可以减少:设计缺陷造成的操作风险(包括在同一银行内不同系统之间互不兼容);数据完整性问题;因系统没有达到预期效果,而客户对银行不满所造成的声誉风险;以及信用和流动性风险。
3、评估和升级。
在产品和服务全面推广之前进行评估,有助于控制操作和声誉风险。对设备和系统要进行测试,以便知道其功能是否正常,并产生预期的结果。试运行或试点有利于开发新的应用系统。如果定期检查现行硬件和软件的功能,则可以减少由于系统速度降低或中断而造成的风险。
4、信息披露和客户教育
信息披露和客户教育,有利于银行限制法律和声誉风险。信息披露和教育项目应该让客户知道:如何使用新产品和服务、对服务和产品所收取的费用、问题和错误如何解决,这样一来,就利于银行遵守客户保护和隐私权方面的法律和条例。
5、应急计划。
通过制定应急计划,银行可以限制因内部程序、服务、产品传送中断而引发的风险,计划可以确保在提供电子银行和电子货币服务中断的情况下,银行有计可施。计划可以包括:数据恢复、可以替换的数据处理设施、紧急员工配备、以及客户服务支持。对备用系统应该定期测试,以保证其连续有效。银行应该确保:其应急操作与正常的生产操作一样安全。
6、对系统的运行进行测试,有利于发现异常情况,以及避免重大系统问题、中断和攻击。
通过多种不按正常步骤的方法,主动入侵系统,可以集中测试安全机制的身份认证、隔离措施情况、设计和执行方面的缺陷所在。监视是一种监控方法,即通过电脑软件或审计来跟踪相关业务。与入侵测试相比,监视集中于监控日常运作、调查异常、以及通过检测遵守安全政策情况来对安全的有效性作出动态判断。
银行风险分析报告 篇三
【关键词】商业银行,统计指标体系,判别分析,线性概率模型,logit分析
世界各处无不体现统计之广,一点一滴中展示着统计的魅力。统计学是应用数学的一个分支,主要通过利用概率论建立数学模型,收集所观察系统的数据,进行量化的分析、总结,并进而进行推断和预测,为相关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从统计学的基本发展趋势来看,统计学与实质性学科 随着我国经济地位在全球的崛起,经济与金融正融入全球一体化发展大潮中,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自身主动发展需要与被动改革的推动下,正在呈现出多元化发展的趋势。
一、商业银行金融统计面临的问题
首先是商业银行金融统计地位弱化。目前商业银行统计工作地位不高,虽然因为上市后的信息披露需要,较以往有所提升,但统计的基本功能和作用仍然得不到充分体现,参与银行经营管理的程度较低。其次是商业银行基础数据质量不高。这一方面是数据使用者与源数据生成者目的不同,导致基础数据质量不高。另一方面,业务系统数据不一致。由于各业务系统立项设计之初,无法预计系统在使用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新情况,从而导致最终的统计数据质量下降。最后是商业银行之间部分统计数据缺乏可比性。其中会计与统计管理差异导致统计数据差异。在同一个科目下,各家商业银行在子科目的设置、业务处理方式,以及统计口径归并上都存在较大差异。另外信息系统建设差异也会导致统计数据质量差异。
二、商业银行统计指标体系
商业银行统计指标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资产业务统计指标、负债业务统计指标、银行经营风险统计指标等。
1、资产业务统计指标
(1)资产业务统计指对银行所拥有的各种实物资产和债权的统计,主要指标应包括绝对指标和相对指标,绝对指标可直接取自资产负债表的资产项目,相对指标包括贷款回收率、信贷资金运用率、贷款周转率、贷款利息实收率等。
(2)资产业务统计指标体系可根据以下内容来构建,①、一定时期的各种贷款发放、回收及余额统计分析。②、资产质量分析,分析报告期内各种不良贷款余额、不良贷款成因。③、各类资产的结构分析,如贷款的期限结构分析等。④、贷款市场占比分析,反映银行的竞争力水平。⑤、资产流动性分析,主要指标有速动资产/总资产,(速动资产―法定准备金)/总资产,流动资产/总资产等。
2、负债业务统计指标
负债业务统计指标体系可根据以下主要内容来构建。①、各项负债余额统计分析。②、负债结构统计分析。③、负债变化及对负债变化的预测。④、负债成本分析,负债成本分析的两个主要分析工具是平均成本和边际成本。⑤、负债的稳定性分析,用于反映资金来源的稳定情况。
3、银行经营风险统计指标
银行主要面临三大类型的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
(1)信贷风险统计指标。信贷风险统计体系主要有:①信贷风险检测报表体系;②信贷业务风险分析报告;③贷款行业风险分析。银行的贷款分类是五级分类法,分别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
(2)流动性风险指标。衡量流动性风险的主要指标有:流动性缺口,核心存款与总资产的比率,贷款总额与总资产的比率,贷款总额与核心资产的比率,流动资产与总资产的比率等。
(3)资本风险指标。衡量资本风险的方法是:计算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的比例,与人行监管局规定的最低比例比较,分析风险的大小。
统计指标体系目前还存在这一些缺点:首先是指标的设立缺乏统一性。其次只侧重于基础数据的搜集,缺乏分析性指标。最后它侧重于内部信息的统计,忽略了外部资源的整理。
三、商业银行中统计模型的应用
由于银行风险预警模型的作用是对银行是否为高风险银行进行预测,因此通常选取的分析方法有:判别分析、线性概率、logit分析模型等等。
1、判别分析。使用多重判别分析方法研究银行风险预警,该研究将1972年和1973年初被美国监管部门断定为有问题的110家银行作为分析对象,所使用的数据是根据这两类银行1969――1972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计算出来的10个反映银行的流动性、贷款、资产和存款构成、效率、盈利性、资本充足率以及收入来源和用途等方面状况的财务比率。采用二次式判别分析的结果是:贷款收入/总收入、其它费用/总收入以及营业支出/营业收入这三个财务比率的判别能力最强,
2、线性概率模型。这种方法用Prob(y=l)= α+βX表示银行破产的概率,用Prob(y=0)=l―(α+βX)表示银行正常经营的概率。其中向量X是表示银行财务特征的变量, β是反映X的变化对概率的影响的参数,α是常数项。α和β是模型y=α+βX +ε(y的值为0或1,0表示正常经营银行,1表示破产银行)的最小二乘估计。线性概率模型存在一些比较严重的缺点:一是误差项异方差;二是概率的预测值可能在区间(0,1)之外。因此这种方法较少被采用。
3、logit分析
该方法是较常被采用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假定银行发生破产的概率服从Logistic分布。用P表示银行破产的概率,则P= ;其中向量X是表示银行财务特征的变量, β是反映X的变化对概率的影响的参数,α是常数项。采用最大似然估计法得到参数β和α的估计值后就可以计算某一银行破产的概率P,然后对照设定的临界概率可以判断该银行属于破产类还是属于正常经营类。logit模型对数据的要求不像判别分析那么高,判别的准确率比较高,因此20世纪80年代以后的研究较多使用这种方法。
参考文献:
[1]孟晓莉。商业银行统计管理工作现状及改进建议。现代金融2012 年第5 期总第351 期。
[2]沈如军。信贷扩张、总量控制与计划管理[J]. 城市金融论坛。 2000,(9):2-5.
银行风险分析报告 篇四
第一条为加强乡村信用社持续、审慎、有效监管,促进乡村信用社完善内控制度,提高资产质量,防范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乡村信用社监管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及其各级派出机构对乡村信用社不良资产的监测和考核。
第三条乡村信用社和各级联社要按照本方法要求,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乡村信用社不良资产监测考核方法。
第四条本方法所称不良资产是指按照《乡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乡村合作金融机构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等确定的标准和程序划分的不良信贷资产和非信贷资产。
第五条不良资产监测考核报告的数据和资料主要来源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信息系统、银监会要求的其他统计报表、乡村信用社报送的不良资产分析报告及现场检查和日常监管所掌握的情况。
第二章不良资产监测和考核
第六条各级监管机构应按月对乡村信用社不良资产进行监测,按季进行考核。
第七条各级监管机构应建立不良资产监测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对乡村信用社不良资产进行监测的工作部门和岗位人员,并报上级监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各级监管机构要实施直接重点监测:
(一)不良贷款比例和不良非信贷资产比例排前三名的地区或机构。
(二)连续三个月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非信贷资产余额不减反增,以及不良贷款比例和不良非信贷资产比例不降反升的地区或机构。
(三)当年新增不良贷款和新增不良非信贷资产居前三名的地区或机构。
第九条各级监管机构应采取以下有效措施对乡村信用社不良资产及管理情况进行考核:
(一)建立不良资产考核的工作制度和考核评价体系,明确不良资产考核的工作部门和岗位人员。
(二)从纵比、横比两方面对被考核乡村信用社不良资产及管理的进步度作出考核评价。
(三)建立不良资产考核指标体系,按风险分类对不良资产进行考核。
(四)将不良资产考核结果作为重要事项纳入法人机构综合考评体系,并作为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将不良资产考核结果及时向被考核单位通报,并提出相应的内控管理和风险化解的工作目标和措施要求。
第十条不良资产考核指标体系包括资产质量指标和贷款迁徙率指标(具体计算公式见附件)。资产质量指标主要包括不良贷款比例、不良贷款比例变化、不良贷款变化额、新发放贷款形成的不良贷款余额、新发放贷款不良率、不良贷款收现率、不良非信贷资产比例、不良非信贷资产比例变化、不良非信贷资产变化额。贷款迁徙率指标主要包括正常贷款迁徙率、次级类贷款迁徙率和可疑类贷款迁徙率。
新发放贷款余额为月日以后发放的贷款余额。
第三章不良资产分析
第十一条各级监管机构对乡村信用社不良资产情况要持续关注,按月对不良贷款、按季对不良资产进行全面分析,及时对乡村信用社的风险状况和变化趋势作出总体判断和评价,并形成分析报告,对风险状况严重和变化明显的要重点说明。不良资产分析包括不良贷款分析和非信贷资产风险分析及相应的工作措施和建议等。
第十二条不良贷款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基本情况。本期贷款余额、不良贷款余额及比例、与上期和年初比较的变化情况及原因。对重大变动和异常情况应进行重点分析。
(二)地区分布情况。不良贷款余额及比例的地区分布情况分析。
(三)行业分布情况。各行业贷款余额、不良贷款余额、不良贷款比例情况分析。对国家宏观调控产业进行适当关注。
(四)投向情况。主要是对企事业单位(包括企事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集体合作组织)、自然人一般农户(包括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助学贷款)、银行卡、住房按揭、汽车、自然人其他户、贴现及承兑汇票垫款等贷款投向形成的不良贷款情况作出必要的分析。
(五)直接监测对象情况。确定为辖内重点直接监测对象情况分析。
(六)迁徙和清收转化情况。分析各类贷款形态之间的迁徙转化情况,重点分析向下迁徙的原因以及现金清收、贷款核销、以物抵债等清收处置情况。
对中央银行专项票据置换的不良贷款的清收情况作出专门说明,包括清收进度、清收费用、债务人资料、台账管理等。
(七)新增不良贷款情况。主要是月日以后新发放贷款的质量情况和形成的不良贷款情况,重点对不良贷款形成的内外部原因进行分析,对当年新形成的不良贷款情况要作专门说明。
(八)对不良贷款变化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加强不良贷款管理或监管的措施和意见。
第十三条非信贷资产风险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基本情况。本期非信贷资产余额,不良非信贷资产余额和比例、预计损失余额及比例,与上期及年初比较变化情况。特别是投资、待处理抵债资产、应收款等的变化情况。本期不良非信贷资产及预计损失变动较大的,应进行重点分析。
(二)结构分析。不良非信贷资产的地区分布、主要非信贷不良资产项目余额前10名地区情况。
(三)清收、处置不良非信贷资产分析。
(四)新发生不良非信贷资产原因分析,特别是内部风险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典型案例。
(五)不良非信贷资产及预计损失变化趋势的预测,继续抓好非信贷资产管理或监管工作的措施和意见。
第四章监管措施与责任
第十四条各级监管机构应根据乡村信用社风险状况定期或不定期听取辖内不良资产变化情况的汇报,同时向被考核对象通报不良贷款考核结果,并进行风险提示。
第十五条各级监管机构要在监测、分析的基础上,通过现场检查或实地调查,对确定的辖内重点直接监测对象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对不良资产总体情况及变动趋势进行深入研究,提出加强监管的意见和措施。
第十六条监管机构要督促乡村信用社及各级联社制定和完善不良资产管理制度方法,包括明确不良资产管理部门及工作制度、不良资产清收、盘活方法和不良资产管理责任制等,并报当地监管机构备案。
第十七条监管机构要督促乡村信用社及各级联社制定明确的不良资产控制目标,包括年度、季度和当年新增控制目标以及分机构控制目标,并将控制目标报送当地监管机构,经监管机构认可后作为双方考核的依据。
第十八条监管机构要督促乡村信用社及各级联社将辖内不良资产年度、季度及当年新增控制目标落实到部门和人员,并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综合考核体系。
第十九条监管机构要督促乡村信用社及各级联社按期对不良资产进行监测、考核和分析,及时报送监测、考核和分析报告及有关数据,并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原因分析全面深入、趋势判断合理科学、措施切实有效。
第二十条各级监管机构要督促乡村信用社及各级联社在不良资产情况出现重大变动时,及时报告当地监管部门。
第二十一条对辖内不良资产或不良贷款居高不下的机构和地区,各级监管机构要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一)凡辖内不良贷款比例在25%或不良资产20%以上(含)且余额上升、年内新增贷款(不含贴现)不良率超过2%以上(含)以及被监管机构列为重点直接监测的地区或机构,所在地监管机构负责人须定期约见该地区行业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被监测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管质询谈话,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不良资产余额和比例,明确管理责任。
(二)凡辖内乡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比例在25%或不良资产20%以内,但不良贷款余额或不良资产余额上升,不良贷款的结构呈现向下迁徙的或年内新增贷款(不含贴现)不良率在1%-2%的,所在地监管机构必须定期听取地区行业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被监测机构主要负责人关于不良资产状况及风险化解情况的汇报,落实降低不良资产余额和比例的措施和责任。必要时,由监管机构负责人约见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管质询谈话,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清收盘活不良资产,并明确管理责任。
(三)凡辖内乡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比例在25%或不良资产20%以内,不良贷款余额或不良资产余额下降,但不良贷款的结构呈现向下迁徙的,所在地监管部门必须定期听取地区行业管理机构或被监测机构分管负责人关于不良资产状况及风险化解情况的汇报,督促其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清收盘活不良资产。
第二十二条监管质询谈话要做好记录,整理成谈话纪要,印发被监测机构,并抄送其上级管理部门督促落实。
第二十三条对新增不良贷款,特别是当年形成的不良贷款,监管机构应直接或责成被监测机构逐笔查明原因,落实责任,被监测机构要予以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将结果报当地监管机构。
第二十四条各省会城市所在地银监局要认真审阅省级联社报送的不良资产分析报告,并结合日常掌握的情况,形成独立、审慎的辖内乡村信用社不良资产监测分析报告,分别于季后20日内、年后30日内报送银监会。
第二十五条凡不按本方法要求及时监测、考核分析不良资产和上报不良资产分析和考核报告的监管部门,上级机构将对其通报批评;对重大问题隐瞒不报的,或由于监管不力造成辖内乡村信用社资产质量恶化的,由上级监管机构负责人约见下级监管机构负责人谈话,落实监管问责。
第二十六条乡村信用社和各级联社要根据监管部门关于不良资产监测、考核和分析的要求,健全和完善本机构或本地区乡村信用社不良资产监测、考核和分析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部门和岗位人员,报当地监管部门备案。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定期报送资料、报告和作专题汇报,接受监管咨询并落实各项监管要求和措施。
第二十七条凡不按监管部门要求对不良资产进行监测、考核,不及时准确报送有关数据及报告的乡村信用社和各级管理部门,监管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金融违法行为处罚方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各银监局可根据本方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本方法由银监会负责解释。
银行风险分析报告范文 篇五
管理操作风险的原则
在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征求意见阶段,操作风险曾被定义为“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系统以及外部事件给银行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这个定义意味着操作风险可能引发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比较容易理解,是指某一操作风险事件发生后,按照银行适用的法律、法规反映在银行法定财务报表的损失,损失包括所有与该操作风险事件相联系的成本支出,但不包括为避免后续操作风险损失实施的相关成本支出。但对于如何界定操作风险引发的间接损失一直存在争议,有观 后来,在新资本协议定稿之际,操作风险被定义为“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系统以及外部事件给银行造成损失的风险”,事实上将间接损失排除在外。
参考新资本协议的定义,我国商业银行管理操作风险现阶段应遵循以下四项基本的原则:
(1)全面管理。未来我国商业银行的总部和国内外分支机构都必须建立完善的操作风险管理制度,控制操作风险损失。而操作风险管理具有高度分散化的特征,因此操作风险管理制度的控制力应该渗透到银行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分支机构和岗位,并由全体员工执行。
(2)政策及时调整。由于目前我国银行业监管机构尚未对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制订监管规则,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战略、方针、政策也都处于变化当中,操作风险管理的政策制度应随着外部和内部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
(3)成本与收益匹配。管理操作风险要付出一定的成本,商业银行的管理措施必须与具体业务的规模、复杂程度和特点相适应,通过付出合理的成本将操作风险损失控制在银行经营所能承受的范围内,不切实际地追求零操作风险并不可取。
(4)严格问责。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正处于操作风险发生频率较高的阶段,应坚持严格问责的原则。银行内部操作流程的每一个环节都必须有明确的责任人,并严格按规定对违反制度的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管理人员进行问责。
操作风险的分类
新资本协议将操作风险损失事件分为内部欺诈,外部欺诈,就业政策和工作场所安全性,客户、产品及业务操作,实体资产损坏,业务中断和系统失败,执行、交割及流程管理七类,每一类还有相应的子类。但如何根据新协议对我国银行业面临的操作风险进行有效分类是实践中的一个难题。不少国内商业银行发生的操作风险事件带有典型的“中国特色”。因此,在新协议的指引下,结合我国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对操作风险进行分类或许是当前一个比较合理的选择。
按照新协议中规定的操作风险的四类诱因,我国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类别大体可以分为:
(1)由于银行业务流程、制度管理存在不当或偏差而没有及时完善,导致操作或执行困难而产生的操作风险。比如,内部或对外流程不适当;责任分工不明确;文件残缺;合同标准文本条款残缺;合同标准文本条款对银行不利;文件记录内容不全面;合同标准文本中空白条款填写不完善或不正确;风险管理报告不充分;财务报表披露不充分;新业务或新产品已经在前台办理,相关的文件没有及时传达到前台;对前台相关业务的新规定没有及时传达到员工;对业务流程要求执行不力等。
(2)由于人员因素导致的操作风险。这类操作风险是当前我国银行业面临的主要操作风险。人员风险源于主观和客观因素,前者为银行员工不遵守职业道德,违章、违规或违法操作,单独或参与骗取、盗用银行资产和客户资产,或工作疏忽,其行为给银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后者为员工的自身能力与岗位对人员素质要求不符给银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由于IT技术或技术应用环境失灵造成系统服务中断或造成错误的服务,或由于系统数据风险影响业务的正常运行而产生的操作风险。如科技投资风险;系统开发和执行风险;系统功能问题或系统失效风险;系统安全风险;法律或公共责任风险;风险管理模型风险等。
(4)来自外部的主观或客观因素产生的操作风险。如交易对手通过诉诸法律而使交易无效(并非主观故意或过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内部的管理规章制度与外部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发生冲突;反洗钱活动不力;业务操作违规;对客户的隐私和数据保护不力;外部采购或供应商风险;外部开发过程中所面临的第三方中断必要资源的风险;火灾、洪水、其他自然灾害等。
操作风险管理组织架构设计
随着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未来完整的操作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应由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商业银行总部履行操作风险管理的牵头部门、总部其他部门、国内外各级分支机构等构成。
在这个管理层级体系中,董事会应是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操作风险管理的发展蓝图和体系框架,审议并批准操作风险基本管理制度。评判操作风险状况,对高级管理层、职能部门、各级机构履行操作风险管理职责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并提出改进要求,确保整个银行机构能够识别、衡量、监督及控制操作风险。确定整个银行操作风险可以接受的水平,监控整体操作风险状况是否符合本行的操作风险偏好,对特殊情况进行审议,必要时向董事会报告特殊情况等。
高级管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批准的操作风险管理战略、管理政策、基本管理制度,评估操作风险管理制度的有效性,监控相关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情况,识别相关管理制度的不足和缺陷,决定为完善操作风险管理而采取的重要措施或行动方案。
商业银行总部是履行操作风险管理的牵头部门,负责拟订有关加强操作风险管理的基本制度和办法,以及操作风险识别、评估、监测、控制、缓释、计量等方面的具体管理制度和报告制度,并向高级管理层报告有关情况;就完善操作风险管理及拟采取改进措施和行动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牵头协调、监控、督导总部其他部门及各一级分行开展操作风险管理工作和执行高级管理层的决定,并向高级管理层报告有关情况;负责定期向高级管理层报告操作风险状况及其占用的经济资本状况等。
商业银行总部其他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负责制定本部门的操作风险管理制度,报备牵头管理的部门。负责建立本部门操作风险控制程序,贯彻操作风险管理的各项要求。积极掌握和运用操作风险管理技术、模型和经验,识别本部门存在于产品、业务、流程方面及其他方面的操作风险,并确保在推出新的产品、业务、流程及IT系统前,对其内在操作风险做出充分的评估,采取适当措施防范和化解操作风险。对本部门操作风险控制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主要业务范围内的操作风险暴露及操作风险事件进行持续监控,完成本部门操作风险状况的汇总、归集和分析工作,按时报送牵头部门。
国内外各级分支机构负责本级机构的操作风险管理,其主要职责包括:实施辖内操作风险信息的汇集、操作风险的监控和管理工作,并按相关要求向上级机构报告本级机构操作风险状况,同时向本级机构负责人汇报。对辖内各部门及下级机构的操作风险管理情况进行政策执行督导和检查,汇集辖内操作风险信息状况。通过自我评估等方法识别对实现工作目标有负面影响的各类内在因素(如本机构业务的性质和复杂程度、人员的素质、组织的变化及人员流失率等)及外在因素(如经济状况的波动、产业技术的改变、政策形势的变化等),制订或完善相应的操作风险管理制度,采取适当措施防范和化解操作风险。
我国银行业操作风险管理运行机制
未来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运行机制应该由识别和确定、量化和评估、缓释、监控、规避、报告等环节组成。
从操作风险的识别来看,首先要通过确定不同部门、不同分支机构、不同业务的操作风险事件来识别操作风险。由于操作风险表现程度上的差异,在确定操作风险事件时应根据对操作风险的历史经验、未来操作风险预测、潜在损失金额、潜在损失频率等因素,将操作风险事件进行一定的分类,如一类操作风险事件、二类操作风险事件和三类操作风险事件等。
操作风险的度量是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最难以做到的。根据国际活跃银行的经验,一般是通过量化方法,归集和分析银行在不同部门、不同分支机构、不同业务的各类操作风险,全面衡量银行总体操作风险承受能力。随着战略投资者进入我国商业银行,我国的商业银行应借助战略投资者的风险管理技术,引进关键风险指标、战略风险评估、自我评估问卷、操作损失分析等方法,建立完整的操作风险度量体系。
操作风险缓释实际是银行操作风险的“出口”。我国的商业银行应根据操作风险管理的成本效益和预期损失相匹配原则,以及各类风险缓释措施在应用中的可操作性,针对不同类型操作风险事件可以考虑采取接受风险、减少业务量、实施外包、购买保险、调整流程、计提准备金、加强人员培训等不同的操作风险缓释措施。
操作风险的监控是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管理操作风险的另外一个难点。操作风险事件涉及的领域非常宽泛,没有IT手段的强力支持,有效地监控操作风险几乎是一句空话。我国的商业银行应充分利用IT手段建立操作风险的监控体系,操作风险的信息应纳入整个银行企业级数据仓库项目中。在风险缓释措施难以奏效,风险监控手段不到位的情况下,如果业务产生的盈利无法覆盖可能带来的损失,应果断限制开展具有高操作风险的业务。
现阶段我国的商业银行应考虑建立操作风险管理的报告制度。完整的操作风险报告制度应涵盖报告内容、报告人员、报告频率等要素。操作风险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操作风险类型,所有因操作风险事件产生的相关数据和损失原因,关键风险指标KRI、战略风险评估结果、自我评估问卷结果、操作损失分析结果,对监管机构、董事会稽核委员会、内外部审计机构等在检查中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结果等;无论是商业银行总部的职能部门,还是国内外各级分支机构都应该设立本级机构操作风险的报告人,由报告人负责报告辖内的操作风险状况;应区分报告的内容,确定操作风险报告的频率,有临时性报告、月度报告、季度报告等,对于重大操作风险事故或案件,应采取特事特报的方式,不设时限规定,使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能在第一时间获得准确信息。
我国银行业操作风险管理的环境建设
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应特别注意操作风险管理的环境建设。
首先,银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必须对操作风险给予足够的重视,营造由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的操作风险管理环境,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员工的操作风险管理意识和职业道德素质。
其次,根据银行企业级数据仓库项目建设的总体规划,对计划实施的流程进行操作风险识别,同时建立及时归集操作风险损失的数据采集系统和数据库,提升操作风险管理水平。现阶段就应着手收集操作风险损失数据,实现连续、实时地监控和评估整个银行总体操作风险,确保总体操作风险水平在董事会确定的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同时使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能根据操作风险数据对操作风险状况进行有效评估。
第三,银行内部应加强对操作风险管理手段和方法的培训,保证各级员工获得操作风险管理方面足够的知识和技能。尤其是对新入行员工,应在上岗前将岗位的操作职责及操作技能作为培训的必要内容。
银行风险分析报告 篇六
一、风险状况
(一)不良贷款余额情况
截止20xx年3月底,我行各项贷款余额万元,不良贷款余额万元,不良率2.3%,其中新发放贷款形成不良的21万元,占比为0.12%。
纵向来看,我行三月底不良贷款率较上年同期下降3.8个百分点,但绝对额不降反升,增加2万元。考虑一年来清收57万元(207-150)因素,实际上我行不良贷款还在增长。致所以不良率下降,是由于贷款大幅增长稀释而形成的。因此说,我行目前贷款风险还在加大。
(二)欠息情况
截止3月底,我行2008年以来新发放贷款欠息率也迅速增加,达225笔,金额9.91万元,占新发贷款4.6%。
(三)贷款向下迁徙情况
1-3月,我行新发贷款迁徙3761笔、金额12049万元,其中向下迁徙2105笔、金额6704万元;向上迁徙1657笔、金额5344万元;向下迁徙存量为216笔、金额630万元。其中关注贷款209笔,609万元,次级贷款7笔21万元。可以看出,1-3月份,我行贷款迁徙率很高,达43%。横向比较,我行新发贷款不良率、欠息率和迁徙率均居全市之首。
(四)到期贷款收回率
1季度我行到期贷款648笔,金额2770万元,收回634笔,金额2725万元,未收回14笔,45万元,综合收回度98.38%。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五)贷款集中度
截止20xx年3月底,我行最大5户贷款890万元,占我行实收资本的xx%。风险集中底很低。
(六)担保情况分析
截止20xx年3月底,我行种类贷款按担保形式分类为,信用贷款81万元,占经不到0.01%;保证贷款15068万元,占比82%;抵押贷款3197.6万元,占比约0.17%,62万元,占比不到0.01%。
从担保方式上看,我行贷款的风险敞口很大,达99%以上,风险控制难度较大。
二、形成的原因分析
1、没有树立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意识,缺乏责任感。没有贯彻落实上级行关于要把“三农”信贷业务做成精品、做成效益增长点的要求。存在短期行为和侥幸心理,对产生风险的可能性估计不足,版面理解营销政策,把风险防范和贷款营销对立起来,一强调营销就放松风险防控,一强调风险防控,就不消极营销,又走到过去那种一收就死,一放就乱的老路上来;
2、没有把好准入关,走过去粗放经营的老路。维任务观,降低客户准入条件,对明显不符合主体资格的客户,担保人担保意愿存在问题的客户开展授信,另一方面,调查不深入不细致,甚至有的根本没有到客户家里去或经营场所去,对客户的基本情况和风险状况一无所知。对外出多时,突然回乡的客户,也不深入分析,就仓促授信,客户贷款后迅速离乡,导致贷后管理无法有效开展;
3、重放轻管,贷后管理不到位。表现为,不检查、不了解、不沟通、不催收、不管理、不提示等。对客户生产经营发生什么变化一无所知,客户也不知何时还息、何时还本。贷后管理不主动、不深入,有的过分依赖原经放人员,对接手的贷款知而不全,管而不力。另一方面,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不预警,不采取有效的风险处臵措施,贷后管理档案也不及时移交县行信贷档案库等等;
4、前后任管理不衔接。少数综合客户经理存在新官不理旧帐的潜意识,过度依赖前手管理贷款,对前手发放贷款需要循环的附加担保条件,增加其他客户还款的疑虑。;
5、多人贷款一户使用,积聚经营风险。存在三种情况,一是客户本身在申请贷款时隐瞒真相,贷款发放后集中使用;二是内部人员授意、默许客户多人承贷一人使用。三是采取公司+农户或合作社+农户等模式运营时,贷款发放,农户或社员资金被公司或合作社占用。无论哪一种情况,都造成风险集聚和放大;
=6、客户经营问题、市场问题或客户转借贷款等等。
三、对策
1、开展法律、制度教育,强化从业人员的规范意识;
2、逐个解剖个案,分析形成不良的原因,增强从业人员防范能力;
3、强化从业人员的管户责、经营责任和自我约束意识;
4、严把准入关,加大贷前处罚力度。凡在审查、审批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误导决策的情况,必须按相应制度给予处罚;
5、实行“四包一挂”,增加包赔条款;
6、加大贷后力度,包括定期检查、帐户监管、客户回访、催收管理、押品管理、档案管理等,均应不折不扣的执行。
7、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姑息迁就。
8、加大对资产质量的考核力度,按每向下迁徙一笔贷款扣3-5分进行考核。
9、接受单证抵押、商品房抵押,以强化客户的自我约束力。
10、深入开展贷前调查,防止多人承贷一人使用。特别是公司+农户或合作社国+农户,更要放防控的重点。
11、对风险水平增加的机构,采取暂停贷款发放措施,并限期纠正。对不不良贷款达到一定比例的,启动问责机制。
12、提前谋划,预案清收。对即将到期贷款,务必提前1个月催收,对不能还款的,提前制度好应急预案,预案包括向担保人主张债权、向介绍人催收、向当地乡村施加压力、依法诉讼、先还款后循环等等。
银行风险分析报告 篇七
一、总体情况
xx月末,全行资产总额xx万元,比上期xx万元。其中,信贷类资产余额xx万元,比上期xx万元;不良余额xx万元,比上期xx万元;不良占比xx%,比上期xx个百分点。非信贷资产余额xx万元,比上期xx万元;不良余额xx万元,比上期xx万元;不良占比xx%,比上期xx个百分点。
全行负债总额xx万元,比上期xx万元,其中各项存款余额xx万元,比上期xx万元,同比xx万元。
全行利润总额xx万元,比上期xx万元,同比多xx万元。
二、信用风险状况分析
xx月末,全行各项贷款余额xx万元,按贷款五级分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余额情况,占比情况,较上期变化情况;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贷款贷款情况,占比情况,较上期变化情况;短期贷款和票据融资情况,占比情况,较上期变化情况。
外信贷资产余额xx万元,比上期xx万元;垫款余额xx万元,比上期xx万元;表外业务保证金余额为xx万元,比上期xx万元;风险敞口xx万元,比上期xx万元。
(一)不良贷款变动情况1、处臵及新发生不良贷款情况
xx月末,全行处臵不良贷款xx万元。其中:清收不良贷款本金xx万元,盘活不良贷款本金xx万元,接收抵债资产xx万元,核销呆账贷款xx万元,其他方式xx万元。
本期新发生不良贷款xx万元,其中法人客户发生xx万元,占比xx%;个人客户发生xx万元,占比xx%。新发生不良贷款较多的支行是:xxxx;主要客户是:xxxx。
说明:其他方式是指由于借款人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好转等因素或者其他原因,贷款分类由不良类上调至正常类和关注类贷款的情况。
2、贷款风险分类形态迁徙情况
本期,正常贷款(不含借新还旧和还旧借新)共向下迁徙xx万元,比上期xx万元,向下迁徙率xx%,比上期xx个百分点。其中,正常类贷款向下迁徙xx万元,比上期xx万元,向下迁徙率xx%,比上期xx个百分点;关注类贷款向下迁徙xx万元,比上期xx万元,向下迁徙率xx%,比上期xx个百分点。
不良贷款中,次级类贷款向下迁徙xx万元,比上期xx万元,向下迁徙率为xx%,比上期xx个百分点;可疑类贷款向下迁徙xx万元,比上期xx万元,向下迁徙率为xx%,比上期xx个百分点。
(二)客户结构分析(可列举一至两个典型案例)
1、法人客户信用等级结构分析
xx月末,全行共有法人客户xx户,比上期xx户;贷款余额xx万元,比上期xx万元。其中,AA级以上(含)客户贷款余额比上期增加xx万元,占全行法人贷款增量的xx%,占全部贷款增量的xx%。
2、法人客户规模分布结构分析
截至xx月末,大型客户贷款余额xx万元,比上期xx万元,占全行法人贷款增量的xx%;中型客户贷款余额xx万元,比上期xx万元,占全行法人贷款增量的xx%。大、中型客户贷款比上期共xx万元,占全行法人贷款增量的xx%。
从贷款质量看,截至xx月末,全行法人客户不良率xx%,比上期xx个百分点。其中,小型客户不良率xx%,比上期xx个百分点;中型客户不良率xx%,比上期xx个百分点;小型客户不良率xx%,比上期xx个百分点。
3、法人客户行业结构分析(各行可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几个重点行业,如贷款余额占比前五名、国家重点调控行业等)
xx月末,法人客户贷款主要集中在xxxxxx等行业,以上行业的贷款余额xx万元,比上期xx万元,占全行贷款余额的xx%;不良贷款占比较高的行业为xxxx。
银行风险分析报告 篇八
第一条为建立适应现代商业银行运作的经营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客户经理及风险经理管理考核,充分调动客户经理及风险经理积极性,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考核对象为全县农行所有客户经理,即各营业机构负责人、副主任、一般信贷人员、风险经理。
第三条考核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员工个人业绩应定期公布,并与员工本人见面。
2.坚持目标管理、量化考核的原则。各项经营目标要分解落实到每个客户经理,量化任务目标,本人签字认可。
3.坚持收入与业绩挂钩的原则。打破档案工资和平均分配制度,客户经理的收入与业绩勾挂,少劳少得,多劳多得。
4.全员考核。按照省分行工资分配方法规定,所有参与绩效工资分配的在岗员工由客户部逐人建立个人业绩考核台帐,上至行长、下至一线员工,重点是各单位客户经理、清收盘活队员、柜员、风险经理。
5.突出创收。县行客户部建立个人业绩考核台帐,及时、准确、完整登记个人业绩台帐,员工个人收入分配按员工当期创收和统一含量参与单位绩效工资考核。
第二章客户经理考核
第四条考核内容为贷款质量,基础管理,客户营销,综合利息收回率等四项内容。经营考核目标与客户经理的奖金挂钩,按季考核。
1.贷款质量(30分)。考核客户经理在履职期间,新增不良贷款的笔数和新增不良贷款的占比,因管理不力形成不良的按笔扣分。
2.基础管理(20分)。客户经理是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的经办人。基础管理考核内容包括:是否按照信贷新规则要求办理信贷业务;是否按总、分行要求履行贷后管理职责;贷后管理是否实行“管户到人,责任到人,目标到人”;是否按规定对客户风险及时分析、准确认定,做好贷款动态变化的五级分类工作;根据基础管理考核内容,细化考核内容,定期对客户经理基础管理工作检查评比。
3.客户营销(20分)。包括贷款、存款、银行卡、外汇业务及中间业务营销目标,相关目标逐项量化指标,按目标完成进度按比例加扣分。
4.综合利息收回率(30分)。
第三章风险经理考核
第五条通过cms系统在线监测。(50分)
第六条对客户部门贷后管理的监管。(50分)
第八条凡未按规定对贷后管理进行监控检查的;凡未按规定进行风险分析并客户风险分析报告和相关信息的;凡隐瞒问题或发现预警信号未及时报告,造成风险加大或损失的;凡未及时发现应发现的重大风险预警信号的,给予风险经理相应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至记过纪律处分,形成不良信贷资产要负责清收。
第四章奖罚规定
第九条客户经理个人收入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县行根据管户数量、难易程度和目标任务,分别确定客户经理的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由县行集中管理,每季按业绩考核兑现。
第十条客户经理发生信贷违规行为,按照《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暂行方法》、《中国农业银行审计处罚处理规定》、《中国农业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贷后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进行处理。其中经济罚款从客户经理基本工资中扣除。罚款由县行集中管理,用于客户经理专项奖励。
第十一条客户经理连续六个月不能完成任务60%和考核末位的,每月只发300元基本生活费,限期完成欠帐目标任务,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目标任务的,今后作为内部分流对象。
银行风险分析报告 篇九
关键词:商业银行 操作风险管理 分行层面 体系建设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770(2011)02-045-03
在“总行―分行―支行”的层级体制下,从总行层面看,操作风险管理项目建设是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达标的需要。对分行层面而言,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比较分析
目前,国内外多家商业银行已开展或陆续开展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本文选取两家有代表性的“总行―分行―支行”层级体制的商业银行,介绍其体系构建情况,并做简要评价。其中,A银行(某大型中资商业银行)在组织架构搭建上比较完善,B银行(某外资商业银行)在流程管理、数据分析、损失数据收集方面比较完善。
(一)A银行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构建
⒈建立不同层级的风险管理委员会,构建集中的风险决策框架
分行成立操作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分行层面操作风险管理工作的组织、制度监视和流程安排等事项。每年召开4次操作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制定分行操作风险管理规划,审议操作风险制度、报告、重大风险事项,并对上年度操作风险管理执行情况进行总结。支行风险管理委员会对支行操作风险进行确认、评价并管理操作风险,每年2次形成全面风险评估报告,报告内容应涵盖操作风险管理状况及评价,包括操作风险指标监测情况、法律风险等。
⒉设立操作风险管理的牵头部门
内控合规部牵头分行操作风险管理,负责对分行操作风险管理的统筹、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建立分行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对操作风险进行全面、综合管理;组织推动本行各业务部门识别、评估与监测本专业领域的操作风险;建立操作风险监测机制,负责操作风险监测指标的统计、分析与报告;定期形成操作风险管理评估报告,并向上级内控合规部和分行操作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分行法律部主要牵头负责法律风险管理工作。分行风险管理部主要负责牵头操作风险资本计量高级法、推进工作,配合总行做好操作风险管理系统建设工作,主要包括:AMA合规模型原型、内部损失数据收集系统、外部损失数据导入系统、情景分析、风险与控制自我评估、关键风险指标等功能模块。此外,风险管理部还负责对支行操作风险情况进行定量考核。
⒊实际的操作风险管理仍在业务部门
分行业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本部门操作风险管理工作,保持相关制度、流程、程序和控制的适度性和有效性;根据全行统一的操作风险管理架构,制定、管理、检查和修订相关的操作风险管理目标、程序、内容及办法;分析、识别、评估、监测、控制/缓释以及报告相关业务的操作风险。
⒋强调业务保障部门在操作风险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分行支持保障部门主要负责协助业务管理,并负责某些特定部分的风险政策制定和风险监督;为操作风险管理的有效运作提供人力资源、技术、法律、智力培训、综合信息等多方面的支持和保障;承担本部门相关操作风险的分析、识别、评估、监测、报告和控制/缓释。
⒌内审部门对操作风险管理有效性进行检查
内审部门负责独立监督操作风险管理架构,检查操作风险制度和程序是否有效实施;开展内部审计,检查各项操作风险管理的制度、政策、流程和程序是否有效实施,并出具独立审计报告。此外,A银行在分行层面大力推动内控评价建设,对支行内控执行情况进行分级,内控管理较好的支行被评为“一级行”;内控合规部建立“违规积分”制度,凡内控违规超过一定分值的行员,会被解除合同,以此加强内控管理。
A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有如下特点:
一是操作风险管理开展较早,由内控合规部牵头,形成了比较成熟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管理目标明确,组织架构较完善并有相应配套的政策制度、管理流程、报告路径、管理方法、职责分工等。近两年开展系统建设工作,重视操作风险计量,并逐步将定性管理和定量分析相结合。
二是内审部门相对独立,能对操作风险整体执行情况进行检查。A银行在支行层面建立内控评价制度,以评价考核来进一步规范操作风险管理。
三是根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的操作风险定义,A银行还将法律风险纳入操作风险范畴。
四是A银行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取得较好效果,与其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较完善以及重视内控合规管理密不可分。
(二)B银行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构架
⒈组织架构搭建
相比A银行,B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相对简单。对于分行层面,划分为“业务部门-业务条线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内审部门”,风险管理部牵头操作风险管理并对全行操作风险情况进行评估,业务条线部门负责本条线的操作风险管理,内审部门负责根据风险部门报送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
⒉操作风险管理流程
B银行按照业务板块对其操作风险进行识别、评估、监测、控制与缓释,并通过风险与控制自评估(RCSA)问卷加以实现。如对风险管理中的资产分类业务,首先识别出该类业务的风险点,资产五级分类存在不准确的可能;其次,找出产生该类风险的原因,然后将风险进行量化;第三,对目前该类风险的内部控制措施进行评价,确定其是否正常运行以及设计是否合理;第四,根据业务本身存在的风险以及采取的控制措施,评估剩余风险大小;最后,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内控改进建议,如改进制度、加强人员安排等。
报告路径上,业务部门负责填写本部门的RCSA问卷后,报业务条线部门,后者可通过RCSA问卷填报情况、开展检查进行操作风险管理,再将本条线操作风险管理情况报告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汇总后形成有针对性的报告,报送内审部门。内审部门根据风险部报送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年末,风险管理部根据业务条线的RCSA、自查情况以及内审部门的检查及整改情况,形成全行操作风险管理评价。
⒊损失数据收集
B银行对操作风险采用AMA法计量,一方面积累内部数据,一方面购买外部数据,增加数据量。损失数据具体的应用范围有:
⑴为AMA法提供计量的数据基础。找出内部、外部损失数据的分布函数,并根据分布函数特征模拟出n组数据(蒙特卡罗模拟),计算模拟数据在某一置信水平(如99%的置信区间)的损失情况。
⑵情景分析依据。情景分析中的损失频率和严重度均参考历史损失数据得到。对于零售银行的内部欺诈事件进行情景分析,可根据历史数据的损失金额以及发生的频率来设定情景分析的指标。
⑶风险指标边界值的依据。对于设定的风险指标,可以根据历史数据观察指标值的分布情况,确定当指标值处于哪个区域时风险较低、当指标值处于哪个区域时风险较高,并确定应采取的措施加强管控。
B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有如下特点:
一是B银行直接采用AMA法。该方法对损失数据积累程度要求较高,因此,B银行更加注重损失数据的收集工作,研究制定了损失数据的收集办法,并充分利用外部数据积累损失数据量。
二是B银行比较注重损失数据运用。对于RCSA、RI等工具的损失频率和严重度设定,均以历史损失数据为参照值,使得上述指标的设定更接近真实情况。
三是B银行更加注重内控和操作风险管理相结合。该行设计的RCSA模板简单易懂,基本上体现了风险识别、评估、监测、控制/缓释的过程,其中的控制项完全为内控执行情况,通过操作风险暴露值反映内控管理情况,把主观的管理变成可以量化的数值。
四是B银行充分强调内审在操作风险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以检查为手段对风险与控制自评估的有效性进行约束,业务条线部门负责具体的操作风险管理工作,风险管理部负责牵头和汇总,并对银行操作风险情况进行评估。
五是B银行的不足之处在于操作风险管理系统尚不健全,未能实现风险与控制自评估的电子化,增加了汇总、分析人员的工作量。
二、对分行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设想
(一)健全的操作风险管理框架
1.明确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在分支行层面设立不同层级的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根据总行要求制定分行风险管理目标、政策并审议风险评估报告以及重大风险事项等内容,实现分行全面、集中、垂直的风险管理框架。2.明确的政策制度作为支撑。内容包括操作风险管理的目标、风险偏好、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流程管理、报告路径及内容、系统建设、文化建设等。3.通过操作风险管理系统实现风险识别、评估、监测、控制/缓释、报告等流程管理。通过在系统中建立风险与控制自评估模块进行操作风险的识别和评估,关键风险指标模块对风险进行监测,积累损失数据用于操作风险计量和情景分析,通过问题与行动计划模块对操作风险进行控制和缓释,通过建立报告机制使管理层能及时掌握银行操作风险状况以及重大风险事件。4.加强操作风险管理文化建设。通过网络学习、培训、例会学习、案例分析、定期编发操作风险管理简报等形式构建操作风险管理文化。
(二)与内控管理相结合,实现操作风险流程管理全覆盖
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建设近年来方开始推行,相比银行内控管理尚不成熟。建议分行操作风险管理应与内控管理相结合,充分发挥内控管理在银行中的基础性作用,降低成本,增强操作风险管理效果。⒈建立风险与控制自评估模板,对内控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覆盖分行全部业务。⒉分行业务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或本条线业务的操作风险管理,通过分、支行对业务本身内控评价,或对分、支行内控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在此基础上确定内控效果,进而测算业务存在的操作风险,并将结果报送风险管理部汇总。风险管理部将其作为操作风险评估报告的一部分,对分行整体操作风险进行评价,也可作为内审部门检查的基础资料。
(三)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操作风险管理执行情况的独立评价
分行应加强内审部门的检查职能,不能仅仅增加检查量,而应增强检查的针对性。将分行业务管理部门对本部门或条线的操作风险情况所开展的定期或非定期检
(四)建立损失数据收集制度
损失数据收集是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损失数据不仅能为操作风险高级计量法提供数据基础,还可用于情景分析、风险指标等多个管理工具中。目前分行损失数据积累较少,主要由于长期以来,分行没有明确的损失数据收集范围,即便在总行统一指导和监测下,损失数据收集仍有一定困难,漏报、瞒报现象时有发生。分行自身应加强对损失数据收集的调研工作,出台损失数据收集办法。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损失数据进行操作风险分析,如观察其分布情况、集中度、发生频率、损失金额等,对重点业务、环节和支行加强管理。
(五)建立后评价机制
除检查手段外,分行还需建立内控的后评价机制,主要对象是经营单位或员工。可将经营单位分成几个级别,如内控管理情况较好的为“一级行”;分行设定内控评价指标,根据得分情况判断经营单位内控管理情况;此外,还可通过对员工建立“违规积分”的制度,判断其自身内控是否到位。通过推进分行内控管理,提升操作风险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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